一、一般事故
1.教学管理干部及教学后勤人员,因自身工作差错,对教学实习正常进行造成一般影响的。
2.教学会议,主持人迟到的。
3.无故不参加中心、班组组织的教学活动、教学会议,或中途无故退席超过10分钟的。
4.带学生实习时,擅自离岗10分钟以上的(磨刀或处理应急事情除外)。
5.擅自简化或更改教学内容的。
6.错记个别学生成绩的。
7.带学生实习时未按时到岗,对实习正常进行造成一般影响的。
二、严重事故
1.中心、班组干部及教学后勤人员,因自身工作差错,对教学实习正常进行造成严重影响的。
2.学生发生严重安全事故,指导师傅不在现场,并未委托他人照看或未嘱咐学生停机的。
3.对应该讲清楚的安全操作注意事项没有讲,而学生又发生严重安全事故的。
4.遗漏教学环节的。
5.未经主管教学干部允许擅自停止实习的(不停止要发生人身事故或设备事故者除外)。
6.错记或漏记整组学生成绩,丢失学生成绩卡的。
7.在学生实习现场吵架、骂人、打架的。
8.指导态度差,与学生发生争吵而且在学生中造成不良影响的。
9.提前10分钟以上下班放走学生的。
三、对教学事故责任人的处罚
对违反以上规定的责任人,将按照中心有关规定予以相应处罚。